为了3000元运费,他驾驶货车代人运载一批走私伪劣香烟,结果悲催了!
事件缘起
去年12月25日,潘某荣作为大货车司机,受宾阳县一家工艺品公司之托,驾驶粤A牌照的重型货车,将铁皮花盆从公司运往深圳。他未曾料到,这次看似普通的运输,竟让他陷入犯罪深渊。紧接着,他又被“胖子”委托,以3000元运费将一批走私的伪劣香烟从防城港运往汕头,从此走上了违法的道路。
在运输领域,不少驾驶员为了赚取更多收入,常常会承接一些看似有利可图的订单,潘某荣便是其中的一员。然而,他未曾料到,这多得的3000元运费,竟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。
现场查获
27日凌晨,潘某荣驾驶的货车抵达沈海高速深汕段达濠收费站出口时,被警方当场截获。警方立刻拦下了他的货车,准备进行搜查。搜查结果显示,车上共有231.6万支各类品牌的香烟,数量极其庞大。这些香烟包括PEEL品牌69万支、万宝路28.8万支等多个知名品牌。这些大量香烟没有合法手续,显然属于非法走私货物。
这次行动对整个非法烟草运输网络造成了沉重打击。众多非法贩运者常选择在深夜行动,以为这样能避开人眼,然而最终还是被警方发现。
提起公诉
今年4月20日,濠江区检察院对濠江区法院提起公诉,针对潘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进行指控。自此,潘某荣的法律审判之旅正式开启。检察院经过深入调查和证据搜集,确认了指控,旨在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每一宗非法经营案件的公诉,都是对法律权威的捍卫。在此过程中,检察院肩负着关键使命,需将犯罪细节明确展示于法庭,以保证正义得以彰显。
庭审辩解
在庭审过程中,潘某荣未对检方提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,并公开表示认罪,同时请求从轻处理。然而,他又称自己并未意识到所运输的货物是烟草制品。这种说法显得前后矛盾,一边承认罪行,一边又试图推卸不知情。他的辩护律师则主张,潘某荣在运输烟草时被查获属于犯罪未遂,因此请求法院减轻对他的处罚,希望能为他争取到更轻的判决。
在这种情形下,众多被告会竭力寻求减轻自己的罪行。然而,法律始终秉持公正,不会因个别无理的辩解而调整判决。
法院审理
法院审理后判定,潘某荣违背国家法律,触犯烟草专卖相关法规,即便知晓他人从事非法烟草交易,仍提供运输服务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极其恶劣,应按共同犯罪处理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针对其声称不知所运货物为卷烟的辩解,法院调查发现,他在侦查阶段曾承认货物异常,怀疑是卷烟,且依规他需检查货物和手续,故此辩解被法院驳回。至于辩护人提出的犯罪未遂观点,法院亦不予支持,认定其运输行为已满足既遂条件。
在审判阶段,法院会根据详尽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。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对最终裁决产生影响。此次审判充分展现了法律的严谨与公正。
最终判决
潘某荣在犯罪团伙中扮演的角色较为次要,是次要参与者。归案后,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并主动承认错误。因此,法院依据法律规定,对其从轻处罚。结果是,潘某荣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,还需缴纳六万元罚金。这样的判决意味着他将失去自由,并遭受经济上的重大损失。
这起案件给众多运输从业者敲响了警钟,提醒他们切勿因小利而铤而走险。对于此类案件中“不知货物性质”的辩解,法律上是否应予以考虑,大家有何看法?欢迎踊跃留言、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