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烟新国标10月实施,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,仅售烟草口味
电子烟行业正在不断扩张,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加强。《通知》从多个角度关注了青少年保护,新政策的实施使得电子烟行业正经历一场重大变革。
未成年人保护升级
《通知》中多次提出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办法。首先,它规定在公共媒体、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户外场所,电子烟广告是禁止发布的,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到这些广告信息。再者,通知还特别提到,在普通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周边,不得设立电子烟销售点,旨在从根本上降低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的可能性。
以前,不少青少年会被学校附近的电子烟店吸引。但现在,新规定出台,有望改变这一状况。像某些城市,之前学校周边有不少电子烟销售点,如今这些店铺需迁至合法经营区,从而降低对青少年的吸引力。
销售行为规范
零售电子烟销售者购买和卖出时要有一定的规则。他们只能从本地的电子烟批发商那里购买商品,不能垄断电子烟的市场销售。此外,不能向未成年的消费者出售,必须在店铺显眼处贴出警示标志。还有一点,不能使用自动售货机等类似设备来销售。
商家过去或许用非法途径购入商品或从事非法销售以谋取利益,新规定出台后,他们必须做出相应改变。比如,无人售货机不得销售电子烟,这一举措旨在确保销售途径的合法与安全。
监管措施出台历程
2021年11月,我国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管理规定正式出台,要求按照卷烟的管理办法来执行。这一举措标志着电子烟管理正式进入规范化轨道。2022年3月,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,并从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,过渡期定在同年9月30日结束。随后,2022年4月,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《电子烟》的强制国家标准,该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。
观察时间轴,我国对电子烟的监管态度一目了然,决策执行的脉络也清晰可见。每当关键时期到来,新颁布的政策都昭示着对市场秩序不断优化的努力。
口味限制与产品调整
《办法》明确强调,不得售卖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,也不得销售允许用户自行添加雾化液的电子烟产品。自今年10月1日起,市面上将不再有水果味的电子烟。商家们对此已有应对,多数生产商已暂停生产水果味电子烟,零售店也即将停止销售,转而销售符合国家新规定的烟草口味电子烟。
年轻人,尤其是未成年人,特别钟爱水果香型的电子烟。一旦这种口味受限,市场产品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动。众多已经适应了水果香型的消费者,将不得不转向接受新的烟草风味。同时,商家也需对其产品线进行相应调整。
市场主体许可证办理
国家烟草局在《通知》中指出,过渡阶段,所有达标电子烟公司均已顺利取得相关证照。由此可见,企业若要合法经营,必须持有合法证照,否则可能面临经营限制。
这一措施有利于整顿市场秩序,确保持有资格的商家依法运营。以电子烟零售店为例,之前其经营状况较为杂乱,如今推行了许可制度,众多不符合标准的商家可能面临出局。
市场格局优化趋势
专家指出,电子烟市场结构将持续改善,那些没有取得许可证的中小型品牌和通配烟弹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。这对已经通过审查的知名品牌来说,是一个好消息。依据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,监管过渡期过后,所有电子烟市场的参与者都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,并在国家指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进行交易和备案。那些没有许可证的小型工厂和品牌可能会被淘汰。此外,那些不符合规定的,比如水果味产品被撤柜后,零售店可能会转型为综合店。
市场变化对各种规模的企业和商家带来了不同的效应。大品牌得以拓展其市场份额。而小品牌则面临生存的考验。随着市场结构的调整,预计电子烟市场将逐步向集中和标准化方向发展。
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增强,那我们怎么去判断这种变化对行业未来可能产生的作用?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,不妨点个赞或者分享给周围的人!